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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观澜』 [政策法规]2011房产新政策,你的观点是?

发表于2011-12-20
 2011房产的新政会有效果吗?
从去年的“国四条”后,《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即新“国十条”)出台,进一步细化、完善新“国四条”,之后又有“国八条”,这些都是来遏制高房价。
发表于2011-12-20
新“国十条”里有严厉措施,比如差别化的信贷和税收政策指向了投机投资购房和各种名义的炒房行为。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另外还提出,对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并且对炒房行为发出“限外令”,规定“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同时,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授权地方政府可以采取任何“禁买”的行为。
发表于2011-12-20
为此,各地政府的响应都比以往快了很多,都表示将严格落实国家差别化的住房税收和金融政策,紧接着出台了各种细则。在地方政府“问责制”的情况下,有些地方房地产政策细则比中央“10号文”更严厉。短期政策转向的可能性较小。房地产问题已经上升到政治高度。
发表于2011-12-20
然而这次房产新政是对中国房价过高的精确打击?还是对房价高企的一种安抚民心的暂时过场应付?一时间引起全国人民的争议。
发表于2011-12-20
这也很不奇怪了,因为这些年针对房地产的政策出台过不少,但效果是如何,众所周知:调控只会变成“空调”。所以常有人感叹房产政策失效,“政令难出中南海”!否则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出台房产新政。因此这次房产新政的最新出台,让早已习惯了“狼来了”的中国公民最初都不大以为然。
发表于2011-12-20
从而形成了正反两派各立对决:乐观派的看法认为,这次出台的新政打蛇打在七寸,击中要害,刀刀见血;另一种则不以为然,认为这次照样没有解决实质问题,最后必定会成为空调。
发表于2011-12-20
乐观派的观点:击中要害,房价必然下跌
发表于2011-12-20
支持乐观派这种观点的首先是短短一月间全国房产销售锐减的数据。新政出台后,全国的房产交易量巨幅下跌。与以往同期相比,一些城市的房产交易数额只有可怜的区区几套。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新政发布一周后的4月19日到25日,在监测的35个城市中,21个城市成交量环比下跌。10个重点监测城市中,9个城市成交面积环比下跌,4个一线城市的成交面积环比下跌。真可谓“跌跌不休”。买卖减少了,炒楼无从谈起了,好像对炒楼现象起到了抑制作用。
发表于2011-12-20
遏制四处游走的地产投资客呢?一些炒房客承认,新“国十条”的影响肯定是有的。比如温州人喜欢以有限的资金撬动更大的市场,支付首付,借银行的钱来炒房。如果说原来首付100万能买三套,现在只能买一套了。限制买房套数,改变了市场预期,市场升值空间在变小。而对改善性购房也产生一定的抑制。改善性购房者在目前市场环境下选择观望居多,很多人在等待合适的买入时机。
发表于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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