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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面对茂华的霸王条款 是什么让我选择沉默

发表于2016-06-17

茂华唐山唐山中心,在延期交房半年之后,终于如约的在6月底前准备交房了。交房时间定在6月21日,作为在外租房一年半等待茂华交房的业主来说,真的是眼睛都盼蓝了。


在未听到交房消息时,每天不停的打听,内心真的是充满了期盼,但是当入伙通知书拿到手里的那一刻,心情却是说不出来的无奈与复杂。


因为按照约定,茂华将赔付从2015年12月31到2016年6月21日延期交房期间的违约金。在入伙通知书上,茂华强行将一万元的违约金,分成了三部分:800元的产权代办费+一年的暖气费(暖气费的收费标准为建筑面积/1.333)+物业费(物业费为2.38/平米/月,从交房之日一直抵到2019年)。


因为不满于茂华私自将违约金分为三部分,并且不签署这个违约金协议便不能正常收房,甚至不签署协议将影响孩子上54中,众多业主无奈组织去茂华唐山中心理论,但是显然,已经破罐子破摔的茂华,早已不把业主的诉求看在眼里,一味的拖延,满不在乎。


业主对于茂华的不满有三个部分:一是违约金不给现金,径自做安排,并且要求业主对违约协议保密;

二是,违约金从交房起便抵物业费,小区连个绿毛都没有,便收取2.38元的物业费,确实有点不近人情;三是,茂华将签署违约协议作为要挟,不签不给你房,不签不让你上学,无赖至极。


在多次与茂华协商无果之后,很多业主选择了不收房,坚决与茂华抗衡到底。对于我自己来说,内心确实充满了愤怒,也特别想加入这个群体,为自己为整个茂华的业主争取权益。但是面对现实,我却只能沉默,只能接受茂华的霸王条款,不要脸的威胁!


因为从买房到现在已经在外租房苦苦等待了一年半,每一个月的等待,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在流淌;因为考虑到早日为腹中的宝宝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早点装修,早点晾味迎接她的到来。


所以为了尽快得到盼了许久的房子,只能默默的接受茂华的霸王协议,对于茂华的不要脸的行径,只能在心里唾骂一声,然后乖乖的签字画押。


今天写这个帖子,除了吐槽茂华,希望能够得到公平的对待之外,还想对于坚持维护自己权益的业主表达敬意,同时也表达歉意。不能和大家并肩作战,有着自己的无奈。


同时也希望后来的购房者,不要再相信开发商的吹嘘,都是放屁;不要再买期房,未知的陷阱太多,心太累。


发表于201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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