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多地房价调控目标难实现 问责制遭遇软执行
- 发表于2014-01-14
就是呢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 发表于2014-01-14
现在房价涨的离谱
- 发表于2014-01-14
恩呢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 发表于2014-01-14
房价跑的太快了,还是不要这样的好啊
- 发表于2014-01-14
国家调控也不管事
- 发表于2014-01-14
总是越调越高
- 发表于2014-01-14
好吧 这个事儿咱们只能抱怨
- 发表于2014-01-14
没人关心咱们的意见的 吃亏还是咱们
就是呢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现在房价涨的离谱
恩呢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房价跑的太快了,还是不要这样的好啊
国家调控也不管事
总是越调越高
好吧 这个事儿咱们只能抱怨
没人关心咱们的意见的 吃亏还是咱们
“北上广深同比涨幅高达20%,26个主要城市涨幅超10%,69个城市房价上涨……”2013年全国房价涨声一片,这与年初各地制定的房价控制目标相差甚远。
收入跑不过房价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去年1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一线城市新建住宅价格已连续3个月同比涨幅在20%以上;厦门、南京、西安、武汉等26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10%。
国务院2013年初出台的“国五条”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多地城市为此提出,当地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不高于本年度城市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北京、上海等地明确表示要“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