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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无证预售商品房可处50%罚款

发表于2013-12-19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办法,房屋交易当事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虚假房屋交易信息的,将被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其已预售的商品房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看看,唐山啥时候也这样啊,能让咱们省多少心啊~

发表于2013-12-19

哎 唐山的房子都是这么卖的 没人管得了

发表于2013-12-19

现在有证很重要

发表于2013-12-19

期房都是有风险呢

但是便宜啊

 

发表于2013-12-19

哎 这个真心预售的市场管不住啊

尤其是很多没钱的

发表于2013-12-19

还是买有证靠谱的吧

发表于2013-12-19

这是对购房者是一个保证

发表于2013-12-19
引用:转圈年轮在2013-12-19 10:26:06写道:
3楼

现在有证很重要

 是呢 但是有证的就会很贵了

 

发表于2013-12-19

买房可得看好开发商资质啥的

发表于2013-12-19
引用:朗姆朗姆在2013-12-19 09:30:25写道:
1楼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办法,房屋交易当事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虚假房屋交易信息的,将被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其已预售的商品房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看看,唐山啥时候也这样啊,能让咱们省多少心啊~

 这都是大城市的啊,唐山还得早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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