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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主们必看】致业主们的一封信——关于物业费大家应该了解的事情【转自业主群】

发表于2016-05-09

各位业主:

   近期,大家对物业问题众说纷纭、各持己见、甚至针锋相对,产生矛盾,归根结底是因为大家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为了创造更美好地家园,使大家生活在一个和谐社区,我们多方走访,分别到政府相关部门、律师事务所、其他物业小区等地,咨询了部门主管领导、律师、物业管理人员等,并查看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发现本小区多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现公布于众。
   一、《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第4页第四条点物业收费标准写到:
1、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米人民币2.4元(不含能耗费用)
2、商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米人民币5.0元(不含能耗费用)
据了解能耗费用包括:电梯电费,路灯、景观灯照明,喷泉费用,楼道照明,浇灌花草水费,逃生指示灯,弱电监控系统,门禁系统,二次加压,消防泵启动能耗……上述种种皆为能耗费用。
这部分费用随设施的老化等原因会逐年增加,据专业人员测算每月每平米在0.8元到1.0元之间。也就是说,2.4元我们交的只是单纯的物业服务费,将来物业公司可以以括号里的理由任意。此现象在唐山市其他社区如“唐城101、“雅颂居”等都不存在。相比而言,我们的物业服务费是全市的。此问题如得不到解决,给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巨大、不可估量的。
二、因开发商原因未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相关材料,造成兴盛大成小区无街道办事处有效管理,进而产生以下4个问题:
1、户籍问题
2、孩子问题
3、婴幼儿医保与老年人医保问题
4、不能正常履行法定程序,无法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不能平等沟通,无法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因开发商原因造成:
1、业主入住已满2年,无法拿到房产证,致使不能进行合法交易。(按国家相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购房人应取得房产证,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致使购房人没有取得房产证,即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开发商也要支付相应的房价款利息。这里所说的房屋交付的标准就是开发商交钥匙的时间,诉讼期为二年。)
2、因契税基金未交,造成购房合同未正式闭合。也就是说,我们还不具有房产的真正权。
3、各项配套设施未纳入所属政府主管部门,如:暖气、水、电、环卫等,致使我们小区暖气、水、电、环卫等都为临时性质,若物业撤离,将无法接手。
四、根据《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一次预收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不得超过6个月,也不得擅自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长期占用(一年以上)性质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
   现金嘉物业按一年收物业费的做法,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合法。
   针对上述严重隐患,请大家群策群力、各抒己见,因涉及全体业主共同利益,请看到此公告的各位高临相互转告,保障各位业主的知情权。

 

请加入唐山兴盛大成业主群,群号:121686771,进群敲门砖:兴盛业主,已得到通知,进群商议

发表于2016-05-09

想要有一个完善的小区 在唐山咋就这么难呢!

要说各项手续没办完,兴盛大成都入住好几年了,也该差不多了啊

发表于2017-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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