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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了车位还用交管理费吗?

发表于2015-03-19

某业主2014年5月份从开发商处购买了地下停车位,10月份办理了入住手续后,想把车停入地下停车位时,发现需要刷卡。后来,物业公司告诉他,每月须交纳80元车位管理费。

该业主认为自己花钱买下的车位,物业公司却要管理费,太不合理。


实际上,该业主不理解的根源是混淆了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和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购买车位的行为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业主通过购买的方式从开发商处取得了车位使用权。业主在使用车位的过程中,物业公司根据双方认可的《物业服务合同》有关条款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该业主每月交纳的80元车位管理费,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付给物业公司的劳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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