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国企员工特权 江西员工创业可停薪留职3年!
- 发表于2014-01-28
- 发表于2014-01-28
竟然还可以这样?这不是和习总的精神不吻合么??江西是要怎样啊?
- 发表于2014-01-28
这公务员 可以明着贪污国家的钱了
- 发表于2014-01-29
国企员工竟然可以这样?这也太不公平了吧?
- 发表于2014-01-29
这么好啊可以自己干了啊
- 发表于2014-01-29
还是自己干比较靠谱啊
- 发表于2014-01-29
他这样是怎么回事啊
- 发表于2014-01-29
意思是那些辛辛苦苦上着班的人 国家就不支持他们创业吗?
日前,江西省印发《关于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中规定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停职领办创业后,若三年内不再领办创业的允许回原单位工作。
该规定称: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停职领办创办企业后,若3年内不再领办创办企业的允许回原单位工作;若3年期满,愿意继续领办创办企业的,则按辞职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进行经济补偿。经单位批准辞职的职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看来大家争抢着进的国企 好处不是那么一星半点啊!竟然还可以这样~对于不是国企的人,实在是太太太不公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