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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企员工特权 江西员工创业可停薪留职3年!

发表于2014-01-28

日前,江西省印发《关于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中规定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停职领办创业后,若三年内不再领办创业的允许回原单位工作。

该规定称: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停职领办创办企业后,若3年内不再领办创办企业的允许回原单位工作;若3年期满,愿意继续领办创办企业的,则按辞职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进行经济补偿。经单位批准辞职的职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看来大家争抢着进的国企 好处不是那么一星半点啊!竟然还可以这样~对于不是国企的人,实在是太太太不公平了!!


发表于2014-01-28

竟然还可以这样?这不是和习总的精神不吻合么??江西是要怎样啊?

发表于2014-01-28

这公务员 可以明着贪污国家的钱了

发表于2014-01-29

国企员工竟然可以这样?这也太不公平了吧?

发表于2014-01-29

这么好啊可以自己干了啊

发表于2014-01-29

还是自己干比较靠谱啊

发表于2014-01-29

他这样是怎么回事啊

发表于2014-01-29

意思是那些辛辛苦苦上着班的人 国家就不支持他们创业吗?

发表于2014-01-29
引用:fenghsj在2014-01-29 13:37:25写道:
4楼

国企员工竟然可以这样?这也太不公平了吧?

 国企也不是铁饭碗了啊

发表于2014-01-29
引用:plfz2012在2014-01-29 13:39:43写道:
6楼

还是自己干比较靠谱啊

 自己干有风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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