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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丰南一小区居民质疑“捆绑收费”

发表于2011-12-20

缴费处 

缴费通知 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田林文图

发表于2011-12-20

连日来,唐山气温转冷,关于供热的话题又热闹起来。近日,唐山市丰南区的几位业主致电报社,称物业在收取暖气费的同时还“捆绑”收取物业费。11月7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发表于2011-12-20

业主:热费物业费一起“捆绑”收

李强(化名)是唐山市丰南区明珠都市花园小区的一位业主。不久前,他接到房屋租客的电话称,在去物业公司缴纳今年暖气费的时候,遇到了一些麻烦。

“租客告诉我,如果想要缴纳今年冬天的取暖费用,就必须交齐物业费。”听到这一规定,李强有点懵。为了让租客能够用上暖气,李强告诉他把物业费和暖气费一起交给了物业公司。钱是交了,但是李强心里却有点不痛快。

发表于2011-12-20

“要交暖气费,就要交物业费,这不就是古代的‘连坐制’。”李强说,“我知道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可能比较困难,但是也不能用这种‘捆绑’的方法收费。”

发表于2011-12-20

随即,记者来到小区内的荣盛物业询问情况。在二楼的收费处,记者看到玻璃上写明“领导指示:缴费的同时请把以往欠费一并交清”字样。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并未强行规定业主要“捆绑”缴纳物业费和取暖费。

发表于2011-12-20

下午3时许,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与记者取得联系,再次表示物业公司并未规定取暖费和物业费“捆绑”,这样做只是为了督促大家缴费。“大部分业主都是按时缴费的,我们这么做是为了督促恶意欠费用户缴纳物业费。既然他享受了物业服务,就应当缴纳费用。”该工作人员说,“如果业主实在是只交取暖费,也可以。”

发表于2011-12-20

律师:“捆绑收费”明显不合理

取暖季即将到来,记者了解到唐山市不少小区的业主都面临着这样的问题。记者也咨询了河北省正一律师事务所赵新来律师。赵律师表示,如果物业公司真的采用“捆绑收费”的话,确实不合理。

发表于2011-12-20

“取暖费和物业费是两个不同的合同。缴纳取暖费的前提,是供暖部门定时定量的供暖。缴纳物业费的前提,是物业公司按照合同进行物业服务。但是‘捆绑收费’就把它们混为一谈。不管其中是不是有一项不合理,都需要缴纳两部分费用。”赵律师说,“业主恶意欠费是不合理的。但是物业公司采用‘捆绑收费’的方式向业主追讨欠费就不对了。物业公司完全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到法院起诉,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追讨业主欠费。”

发表于2011-12-20

记者手记

“捆绑收费”不如“坐下谈谈”

在百度搜索“捆绑收费”,会弹出成千上万条搜索结果。而这些结果中,绝大多数涉及到物业费。其实,物业费难收所有人都清楚。而归根究底,难收费的症结在于物业和业主之间的“不了解”。业主认为,物业公司这不好、那不对,还要向大家收取或多或少的物业费,实在是不可理喻。物业认为,业主对于物业费的概念太浅薄,不能事事都要物业做到尽善尽美。

发表于2011-12-20

正是因为这样的“不了解”,才造成了物业费难收,收费率低又影响物业服务的一个恶性循环。长此以往,这样的小区大多会向本报报道过的许多小区一样,物业公司一夜间撤走,小区居民生活陷入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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