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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结婚前买的房子,公证以后什么样

发表于2015-01-08



结婚前买的房子,首付是共同付的,月供由男方偿付,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现在结婚了,想公证为共同财产,并且约定:如果以后离婚,过错方不能分到房子,并且需要单独付清贷款。 请问有这样的公证吗?费用如何收取? 

听到的答案是这样的!

1如果你说的情况属实,现在会认定房产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关于你们结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以后发生纠纷涉及离婚,在无过错赔偿的前提下,房子是男方的,你只能申请分割共同还贷中应属你的份额. 2如果想约定共有,可以带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 产权证到公证机关办理夫妻财产约定,约定为共同财产,费用只要450元. 3你后面的内容,就是过错方不能分得房子是一种假设,而公证处是不支持假设的,如果有纠纷涉及离婚,应再去公证处办理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分割,而不能提前去假设.


发表于2015-01-08

首付是共同付的,为什么不写两个人的名字?结婚后也是两人共同还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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