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下一页
/3页

主题:河北出新规:不得在房价外另收供水管网建设费

发表于2013-12-06

省物价局日前发文,将我省原来的“城市供水管网工程建设费”修改为“城市新建住宅小区供水管网建设费”,并对收费办法进行了规范。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取消停收降低收费标准放开收费标准和下放权限的41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和基金项目的通知》,其中第五项,纳入商品价格管理属于垄断企业代建费用项目中的“城市供水管网工程建设费”是指城市新建住宅小区供水管网工程,房产开发商委托城市供水公司代建,代建单位向开发商收取的代建费。

 

代建费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政府制定,计入建房成本及售房价格,不得在房价外向消费者另行收取。各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城市供水管网工程建设费”的收费政策与本新规定不符的,一律立即停止执行。

发表于2013-12-06

早就该管管

发表于2013-12-06

乱收费的问题躲着呢

发表于2013-12-06

总算办点事事儿啊

发表于2013-12-06
引用:未成年娜娜在2013-12-06 09:44:41写道:
1楼

省物价局日前发文,将我省原来的“城市供水管网工程建设费”修改为“城市新建住宅小区供水管网建设费”,并对收费办法进行了规范。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厅关于公布取消停收降低收费标准放开收费标准和下放权限的41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和基金项目的通知》,其中第五项,纳入商品价格管理属于垄断企业代建费用项目中的“城市供水管网工程建设费”是指城市新建住宅小区供水管网工程,房产开....

 这是收水费啊,也有规定了啊,是不是要贵啊

发表于2013-12-06

但是就担心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发表于2013-12-06

是呢 这个不收费 别的地儿找回来

发表于2013-12-06

新建小区的收费有了规定了,不能乱收费了

发表于2013-12-06

恩呢 这个看看效果吧

发表于2013-12-06

指定的东西太多了

上一页|1|2|3|下一页
/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