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4|下一页
/4页

主题: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先验后收”来看看

发表于2014-02-25

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先验后收”。即购房者一定要先验收房屋(包括验收交房必须的文件),确认无误后再签署收房文件。

“先验后收”不仅是符合商业惯例的,而且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房屋的对价是房款,消费者只要付清房款,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比例的价款,就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交房。而在房屋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

1. 检测房屋面积:

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一套房屋面积进行核定所得实测面积,核对其与销售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误差率的范围有多大;若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

2.检验房屋质量:

购房者进行房屋验收时需仔细检查商品房质量,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 房屋本身的质量

(二)景观绿化、小区配套、设施标准等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三)装修质量

特别提示:

1. 一定要掌握“先验后收”的原则。

2. 如果开发商拒绝先验房后办理其他交付手续,则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交验房屋的责任确认函”后中止办理手续。

3. 购房者应了解公摊面积及相关知识,防止开发商侵占。

4. 若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签定书面函件,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5. 只要付清房款,按照合同约定购房者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无条件交房,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开发商无权以“未缴纳相关费用”等任何理由而拒绝交房。

6. 不要将样板房标准作为现实标准,除非开发商将有关装修标准按样板间标准在合同中明确下来。

 

发表于2014-02-25

可是现在的开发商不是真么回事啊,他们先让你签合同啊

发表于2014-02-25

是不是验完房子就是要考虑交房交钱了呢,要是不合格的话该怎么办呢?

发表于2014-02-25

不知道像楼上这种情况是不是说是违法的啊,那我们可以不签吗?

发表于2014-02-25

说的是呢,现在的工程质量真的是不好意思说啊,要是平米数不够的话怎么办啊

发表于2014-02-25

我觉得还应该有法律规定的呢,不过那要是怎么盖都行了,连点规矩都没有

发表于2014-02-25

什么时候验完房子了就什么时候签合同啊,是不是这样的啊

发表于2014-02-25

说的是呢,钱都不是大风学来的呢,现在的房子真的是要好好的验收啊

发表于2014-02-25

你说现在是不是这么回事啊,发家看不出来还有什么比阿奴话

发表于2014-02-25

是呢,还是要好好的额看看吧,现在的房子就一定要好好的看看,细心点验收啊

上一页|1|2|3|4|下一页
/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