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楼市入冬 期待房价更合理 地方政府准备好了吗?
- 发表于2011-12-20
- 发表于2011-12-20
70个大中城市统计数据连跌两月,表明从去年开始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终于开始见到效果。这在我国房地产市场建立以来还是首次出现。我国房地产市场是在上世纪90年代末随着住房制度改革,取消职工福利分房后逐步建立起来的,但由于地方政府很快将其作为拉动地方经济乃至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工具来使用,导致市场的投资功能盖过了它对民众的住房保障功能,房价长时间处于快速上涨之中,超过了普通民众的实际购买力,成为一个影响深远的社会问题。其间,尽管中央政府多次进行调控,但最终总是迫于地方政府的需求而半途“点刹”。但在这一次的调控中,中央政府推出了比以往更严厉的政策,市场手段与行政手段双管齐下,终于迫使坚挺的房价低下了头。
- 发表于2011-12-20
很显然,在继续坚定不移地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背景下,明年的房价将沿着已经下行的轨迹继续下行。一方面,各地将继续执行限购政策,投资投机力量难以进入,另一方面,刚性需求基于对房价下跌的预期而继续等待,因此成交量也可能进一步减少,楼市将一改前几年的兴旺态势,进入一个非气象意义的“寒冬”。对此,地方政府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最近几年来,中央一直在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转型,期待把一些地方过于倚重房地产市场的倾向扭转过来,但迄今为止尚未收到理想的效果,短期内要让地方政府从房地产市场脱身出来有很大难度。
- 发表于2011-12-20
从此次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过程来看,行政干预力量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就像地方政府主导了房价的上涨一样,地方政府也主导了此次房价的下降。但是,既然地方政府对市场握有如此大的权力,同时它对市场又有如此高的利益要求,这表明它对这个市场仍然具有决定性的支配力量。很显然,这次调控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地方政府的忍耐力将是一个关键的因素。
- 发表于2011-12-20
只有地方政府具备了雄厚的物质基础,有条件在财政资金来源上摆脱对房地产市场的依赖,调控成果才能巩固,房地产市场才能真正逐步转向以满足保障型需求的功能发挥上来。否则,房价下跌幅度再大,只要地方政府对其有所求,完全可以在未来按需要再将它快速调上来。
- 发表于2011-12-20
所以说,楼市已经“入冬”,地方政府有足够的准备吗?这是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断深入的关键时刻,地方政府必须认真回答的一个问题。
国家统计局12月1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49个,较10月增加了15个,持平的城市有16个,仅有的5个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