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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裕祥园(南园)不具备交房的任何条件,请大家注意!!!

发表于2012-07-01

2012年6月28日售楼处通知裕祥园南区全款业主开始领钥匙,但仍不能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只能再一次的签订协议!而且,在没有任何房屋手续(包括五证、房屋验收合格证等)及小区内水、电、气设施不完善(小区变电站还在建设,目前还在打地基。现在小区用的水、电仍是工程施工性水电。电梯还没装完,调试就更别说了)公共及住户内的设施损坏(有的住户室内门窗变形的,玻璃损坏的)在都没有经过业主最后验收的情况下,向业主直接收取钥匙钱!!!这样的房屋我们敢收吗???大家敢收吗???

发表于2012-07-01
摘用7号楼506大哥的

3.     不经过验收决不能拿钥匙因为建筑法规定:“如果认为质量存在问题,在未进行竣工验收之前不能擅自使用和入住,否则即视为对质量的认可。如果未进行竣工验收即入住,后又提出使用部分有质量问题而主张赔偿或要求少付工程款,法院不予支持。”
发表于2012-07-01
未经过验收煤气公司是不会送气的、发生火灾公安消防部门是不负责任的、供电局也不会给正式送电的。等等后患无穷啊
发表于2012-07-01
决不能稀里糊涂的就拿钥匙!如果真有了问题,就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发表于2012-07-02
我去,买这个破房子后悔死我了 
发表于2012-07-02
这样的小区是不合格的啊
发表于2012-07-02

即便是在着急入住的人都不能在这种情况下收钥匙啊,否则告都没地方告去啊

发表于2012-07-02
如果可以交钥匙,是应该有一个验收文件的吧 没有就不收
发表于2012-07-02
还有朋友想买这个房子呢 看来是危险重重啊
发表于2012-07-02
引用:畸零在2012-7-2 9:11:46写道:原帖
这样的小区是不合格的啊
 
 证件不齐全啊,这些所谓的合同都是临时的协议,一点说服力都没有,上法院的话也和理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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