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2012年度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表于2012-05-02
一、完成时限
2012年6月底之前
二、提交材料
见《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2011]27号),可登陆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tshjs.gov.cn物业管理窗口。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各地实际,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周密安排,确保此次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各地要严格审核材料、数据的真实性,并填报《物业服务企业检查结果汇总表》(文字版、电子版各一份,此表应包括所有企业,对不合格或建议吊销资质的企业等提供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及《唐山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表》(文字版、电子版各一份),统一报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 发表于2012-05-02
物业管理 从来都是雷声大雨点小
物业管理不到位 根本就没有人管
物业管理不到位 根本就没有人管
- 发表于2012-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