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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河北启动物业管理专项治理活动 规范物业价格服务

发表于2014-08-14
标签:业主大会 共用部位 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 物业服务合同 

从本月起,我省将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治理活动,重点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清理经营的企业,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并规范物业服务价格,落实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三公开”,让广大业主了解并切实享受到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在物业企业及物业服务方面,此次专项治理包括12项内容:

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者降低服务标准的;

未实施“三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未公示的;

违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者超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的;

物业服务合同不规范,服务事项和质量标准不明确,物业服务合同未按规定备案的;

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业主反映强烈的;

未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擅自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超资质经营的;

持证上岗人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整体转让物业管理业务的;

擅自处分物业管理用房或占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的;

物业服务企业以停水、停电方式催交物业费的等等。



对于业主及前期物业管理方面,专项治理内容包括:

建设单位在住宅物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不执行招投标有关规定的;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

物业管理项目交付时,建设单位未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相关资料的;

业主委员会存在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决议的行为;

业主委员会未依法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


终于终于物业管理有处可寻了!物业管理一直存在管理缺失,这么长时间以来连个管理的人都找不到!物业想收多少收多少,然后还光收钱不干活!实在是有够缺德的!早就应该有人来管一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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