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3 14:35
接到群众反映后,我办立即对此问题进行了交办处理。市物价局按照交办意见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市物价局根据唐政办函【2001】35号《关于规范商品房建设销售中相关收费的意见》通知:禁止开发企业价外收取水表、电表、煤气表、信报箱等费用及其安装材料等费用。责令该小区开发商立即停止收费,并将所收不合理费用全部退还业主。目前,开发商已承诺自2010年8月1日后,逐步将水表费、电表费、热力表费及天然气初装费退还给各位业主。市物价局将继续对鼎旺小区违规收费情况进行督导,确保问题彻底解决。
大家行动起来!!
丰润区韩城鼎旺小区居民反映:小区开发商违规收取初装费问题
2010-07-23 14:35
接到群众反映后,我办立即对此问题进行了交办处理。市物价局按照交办意见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市物价局根据唐政办函【2001】35号《关于规范商品房建设销售中相关收费的意见》通知:禁止开发企业价外收取水表、电表、煤气表、信报箱等费用及其安装材料等费用。责令该小区开发商立即停止收费,并将所收不合理费用全部退还业主。目前,开发商已承诺自2010年8月1日后,逐步将水表费、电表费、热力表费及天然气初装费退还给各位业主。市物价局将继续对鼎旺小区违规收费情况进行督导,确保问题彻底解决。
大家行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