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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收房时要交的费用,别再被忽悠了

发表于2014-07-17

先提前看看这些费用,别到收房的时候,再被忽悠了

  1、契税:契税的缴纳费用与房产价格成正比,按照国家指定的具体标准收取,一般不存在纠纷。但需要说明的是,有些业主认为自己是被拆迁户,手中有拆迁协议,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不用缴纳契税的想法是错误的。在实际操作中还是要先缴税,然后凭拆迁协议再到当地的税收部门办理退税。一般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

 

2、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费用与房产价格成正比,按照国家指定的具体标准收取,一般不存在纠纷。

  

3、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证照印花税:5元/本。  

5、工本费:10元/本。



    发表于2014-07-17

    这个可要好好看的啊,不能被忽悠了

    发表于2014-07-17

    这些个费用都是固定的,一般出不了啥事

    发表于2014-07-17

    对,主要是物业费、水电费、还有装修押金啥的,这种费用,都是开发商物业收的,这种就悬了

    发表于2014-07-17

    收房要交的费用可不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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